举报须知
● 举报受理范围
○ 对我公司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 对我公司干部员工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 公司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 公司干部员工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 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 公司党员和干部员工对涉及本人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 对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 举报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 提倡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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